企业搬家,员工以距离太远为由拒绝到新厂址上班,法院判了

 人参与 | 时间:2025-07-06 00:42:01

原标题:企业搬家,企业劳动者能拒绝上班吗?员工

讲法律知识,解劳动者心忧,距离拒绝这里是太远劳动者权益小课堂。

企业因经营发展需要整体搬迁是为由常有的事。对劳动者而言,到新企业搬迁后如果离家太远,厂址通勤的上班成本、时间、法院便利性都是企业现实问题。下面这则案例中的员工吴某就因工作地点搬迁,与用人单位发生了争议。距离拒绝

吴某在江苏南京的太远一家电动工具公司从事生产工作。2019年3月,为由公司因经营需要,到新决定整体搬迁。该公司新址距原址约4.5公里,全程骑行约20分钟,均在地铁沿线,有公交可乘。此外,公司给予每人500元搬迁奖励,交通补贴每月增加50元。吴某等员工以距离太远为由拒绝到新厂址上班。

2019年3月15日,公司要求吴某于限定时间到生产主管处报到,逾期未报到将解除劳动合同。但吴某依然未按要求报到。3月18日,公司在通知工会后,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,决定与吴某解除劳动合同。

吴某先申请劳动仲裁,后又诉至法院。

法院判决认为,吴某不愿调整工作地点,可以提出相关诉求,但其自身仍负有继续遵守规章制度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。吴某在公司再三催告下仍拒绝返回原岗位工作,已构成旷工,达到员工手册中规定的可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程度。吴某的诉讼请求被驳回。

那么,劳动者能不能以公司“搬家”为由拒绝提供劳动?一起来听听律师的解答!

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伟:

这个要视具体情形而定。

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搬迁未对劳动者造成明显的影响。这时并不构成原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,员工不得以公司搬迁为由拒绝提供劳动,否则将承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后果。

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搬迁对劳动者造成了部分影响。这种情况下,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提供相应的交通补助、提供班车、推迟上班时间等措施,减少因工作地点变更给劳动者带来的影响。用人单位提供了合理弥补措施,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。

第三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搬迁对劳动者造成了重大影响。这种情况下,劳动者同意到新的办公地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内容。如未能达成一致,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但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。

第四种情形是企业虽然进行跨区域搬迁,但新的工作地点在原劳动合同的约定范围内,员工需要继续履行合同。

本期的小课堂就到这里了,我们下期再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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